廢舊鋰離子電池破碎及分選裝置設備對于廢三元鋰離子電池、鈷酸鋰電池、三元極片、鈷酸鋰極片,廢磷酸鐵鋰鋰離子電池和磷酸鐵鋰極片進行拆解。廢三元鋰離子電池、鈷酸鋰電池、三元極片、鈷酸鋰極片可以使用一套廢舊鋰離子電池破碎及分選裝置設備,而廢磷酸鐵鋰鋰離子電池和磷酸鐵鋰極片是同類型,可以使用另一種退役電池的破碎及分選裝置設備。從而實現將廢舊電池以及廢舊極片中的銅箔、鋁箔、電極材料的回收,并對此過程中產生有害煙氣處理后達標排放。
左邊是三元鋰電池拆解回收設備裝置;右邊是磷酸鐵鋰電池拆解破碎裝置
廢舊鋰離子電池破碎及分選裝置設備生產線包括:1.上料及破碎系統;2.無氧熱裂解系統;3.分選系統;4.剝離系統;5.銅箔鋁箔分離系統;6.黑粉輸送系統(輸送至指定料倉)所有設備; 7.廢氣處理系統;8.電動及自動控制系統(控制系統預留與系統通信的接口)組成一條完整的廢舊鋰電池回收處理生產線。
破碎設備將整塊動力電池破碎成片狀隔膜,片狀正負極極片,小塊狀外殼及部分從極片上脫落的粉料,隔膜分選設備是將隔膜與極片、粉料分離收集,攪拌設備是將正負極極片上的粉料與箔材分離,過濾設備及烘干設備是用于除去金屬箔材與粉料中的水分,篩分設備將金屬箔材與粉料分離。
廢舊鋰離子電池破碎及分選裝置設備的用途及處理物料性質:
1)用途:1.將帶電的廢舊電池芯,正極片經過剪切破碎。碎電芯與廢三元類正極片一起經過高溫熱解、分選、剝離等處理工序分離出正負極粉、鋁片、銅片、外殼。
2)電池在破碎和高溫熱解過程產生的氣體經過高溫焚燒、急冷、凈化燈工序處理后,達標排放。排放標準參考現行的GB18484-2020《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燃燒后產生之灰燼由人工取出回收利用。
用于廢舊鋰離子電池破碎分選的裝置對退役鋰電池中的有價成分進行分選,鋰電池回收處理設備還是一種環保新型鋰電池處理設備,可以從廢舊動力鋰電池中回收黑粉(鈷、鎳、錳、鋰)及鐵和鋁等金屬。報廢鋰離子電池如果不得到妥善的處置,將會對環境造成較大的污染,并對鈷、鎳等稀有金屬資源造成很大的浪費。
廢舊鋰離子電池破碎及分選裝置設備生產線在潮濕的環境中鋰電池回收處理設備表面采取防腐措施,涂覆環氧底漆兩道,環氧面漆一道,總漆膜厚度不小于200μm達到除銹達ST3或SA2.5級別,油漆正常使用壽命5年以上。